发布日期:2024-02-17 15:11:42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十篇

今天给各位分享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十篇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十篇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十篇

2、【察雅组工学堂】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考核规定》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3、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1

  参加工作以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三个月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步入运政的新人,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散文随笔Suibi.com.cn随笔网整理分享)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各种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创先争优”,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习到了许多工作方法,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会议,通过执法培训,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办公室人员需要负责处理各种文件,另外作为运政执法人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不管是在办公室,还是在违规处理室,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办公室工作。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理不了的案件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助其联系他人,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运政的形象。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不留下任何纰漏。

  (二)违章处罚室工作。在违章处罚室,先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了解法律法规,并解读大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下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然后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相关问题,向他们学习操行、处理问题的的方法方式。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2

  一年的工作转瞬又将成为历史,2020年即将过去,2021年即将来临。2020年是忙碌的一年,丰收的一年,我们要及时做好年终工作总结,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1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现就一年来开展工作的情况向大会作一简要汇报,请各位点评和斧正。

  一、处理人际关系

  自20x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我严格按照“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的原则处理人际关系。在工作中,严格按照领导的工作思路和安排开展工作;和同事相处,由于我性格比较急,有时为工作可能在讲话方式上比较直接而难免影响和一些同事的关系,我想大家都是为了干好工作,不会太计较,如果真有得罪的地方,在此向大家道个歉,希望谅解。对人、对事但求无愧于良心,能成为朋友那是缘分,我坚信一句格言“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二、开展党务工作

  按照上一届领导班子的安排,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协助党委做党务工作。我深知党务工作对个人要求高,任务重,同时由于自己文字功底基础较差,统筹协调能力还有待提高,所以在协助领导处理党务工作时,经常感到力不从心,没有当好领导的服务员和党务的专业技术员。现将一年来开展党务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1、协助党委做好党务日常工作。

  协助乡党委做好党务日常工作,帮助起草党委下发和上报相关文件材料,在领导的指导下,同事的帮助下,没有出现过重大失误。协助乡党委管理好各村支部党员,在涉及到x打砸抢烧事件时,我乡党员干部没有任何人参与其中。

  2、协助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去年9月开始的学习实践活动,今年5月已基本结束。在这个过程中,全程的文字材料基本由我起草,和原乡党委副书记高健一起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宣讲团到三个片区分别宣讲一次,和一起刻制100余盘学习实践活动教育光盘下发到河口村、安家湾村和田坝村。由于学习实践活动材料报送及时,措施得力,亮点突出,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表扬。

  3、协助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

  今年年初开始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已于12月初基本告一段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通知各村召开动员会议,协助党委通过调研整理出亟需整改的有关作风漂浮的现象5条。结合去年开展的农村基层组织集中整顿活动,将我乡重点整顿村海子村,加郡村村两委班子通过开展作风建设,理顺关系,形成团结干事的局面。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按照县委、乡党委的要求开展,成效显著。

  4、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和一起协助乡党委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我乡远程教育工作在组织保障、教学管理,教学方式,教学服务,资源整合,等方面严格按照县委、县委组织部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4月21日,文化局副局长率全州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骨干培训班全体学员参观考察我乡村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建设。考察结束后,文化局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我乡所取得的成绩。今年,我乡村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接收站点顺利通过省省级示范点验收,成为县第一个远程教育省级示范点。

  5、协助做好“创先争优”活动。

  我乡争创活动自5月底开始,目前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和袁淑英一起起草了活动所有文字资料,要求各支部扎实开展争创活动,涌现出了像长沙坝村带头致富人黄忠、抗洪先进个人中油房村支部书记倪洪等大量先进人物。

  6、其他工作。

  按时保质做好农民增收、落实十大民心工程相关资料的报送;做好十x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后勤服务工作;和牟乡等移民工作组人员开展华能硬梁包电站建设三通一平征占地测量以及与群众签订协议;和谯梁、李宗孝一起做好所包村组福沙沟组的人口普查;做好乡政府其他干部安排给我所包村组的日常事务;做好其他领导交给我的零时工作。

  回顾过去一年自己所做的工作,深刻剖析自己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发现自己的一些不足:一是工作有急躁情绪,有时工作急于求成,反而影响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二是处理一些工作关系时还不够成熟,换位思考不够深入;三是工作有时候受到自己私人情绪影响和干扰。

  古语说:“食君之禄,担君之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致力于本职工作,发扬兢兢业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深入群众、深入生活,不断丰富工作经验,增强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衷心希望大家对本人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2自从我成为公务员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在x年上半年,我开始了我的工作。虽然是我刚刚成为公务员,对自己的工作不是很熟悉,不过在成为公务员之前,我已经工作几年了,所以对工作没有任何的陌生感。我在上半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总之回味起来就是刚开始的时候不是很适应,在经过一个月的工作后,我已经对自己的工作十分的内行了。

  半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这半年中,我在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为今后取得更大的成绩,纠正不足,现将这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二、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

  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局及部门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

  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

  四、具体工作

  在这半年中,我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圆满的完成了以下本职工作:

  1、认真做好“市农业短信服务平台”的信息采集、编辑和发送工作;

  2、协助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完成了对“市农业短信服务平台”的改版和测试;

  3、认真做好“农业专家热线”的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网站人事、工资的变更和上报;

  5、按时完成网站的劳动月报工作。

  为了全局工作的顺利进行及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除了做好本职工作,我还积极配合其他同事做好工作。

  总结这半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下半年,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全局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在20x年的工作中,我将会继续进步。公务员的工作是来之不易的,是我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努力后才考取的,所以我会倍加珍惜我现在的工作。当然,自己在工作方面也是极为努力。半年来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赞扬,不过我不会骄傲,我会一直工作下去,做一名的工作人员。

  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3转眼之间,半年以过,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尽能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以学习为重点,使个人素质得到了提高

  党的x提出了要建立学习型社会,同时,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每个人,尤其是对我们基层干部来讲,形成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严峻考验,因此,半年来,本人狠抓了政治理论学习及其它知识的学习。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求“深”。近此年来,但个人觉得,只理解了其然,而没有理解其所以然,尤其对党的各项农村政策理解的不够深刻,没有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中,半年来,本人除了参加正常一、三、五政治理论学习和十x届三中全会、两个条例学习外,我将党刊作为学习的重点,对各项政策的全文进行认真阅读,并对评论文章进行仔细琢磨,力求学深、学透,同时,还坚持记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半年来,共撰写心得体会4篇。

  二是业务技能学习求“精”。办公室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备很强的业务技能和素质,通过四月份全区公开选拔机关工作人员考试看,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本人的差距,半年来,我先后自学了办公自动化管理、秘书工作及应用文写作等业务知识,参加了一期新闻写作培训班,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业务知识水平。

  三是其它知识学习求“广”。为了开阔自己知识面,在工作空闲之余,也还能够广泛涉猎一些其它方面的知识。

  二、中心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党委、政府安排,我在永星村包村,半年来,我积极配合村支部、村委会完成各项工作。二是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全村共落实渠道4.6公理,止目前已衬砌2公理,新建五社亭子一处,栽植绿化风景木300株.新发展养殖大户36户.四是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发展.今年以来,本人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完成了禽流感防治、村级防火防盗制度的落实、以农机安全生产为主的阶段性工作,确保了全村的稳定。

  五是健全完善了村上各项制度。结合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针对村上财务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从抓基础入手,先后健全了村支部仪事制度、社干部管理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

  三、业务工作在创新中得到提高

  一是较好地完成了文秘工作。上半年来,本人将提高业务水平做为工作的重点,能够按照办公室工作及时、准确、高效的要求,认真做到了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尤其是对一些时效性强的工作加班加点、起早贪黑,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没有发生因工作失误而造成工作被动,据初步统计,上目前,完成各种上报材料20篇,下发各种文件80份,完成调研报告3篇。

  二是党员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今年的基层组织建设我们按照区委安排,主要开展了三项工作:

  1、以党群致富信用联合体和产业党小组组建为主的双培双带工程顺利开展,全镇组建信用联合体14个,上报待审批3个。

  2、对全镇流动党员及村级组织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开展奠定了基矗

  3、做好了党员的教育和培养工作。

  全年新发展党员40人。

  三是全镇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运行正常。

  办公自动化管理是今后办公室工作人员必备的技能的素质,上半年以来,在区上进行培训的基础上,我镇运行了政府上网工程,目前,该系统运行正常,保证了党委政府工作的开展。

  四、组织纪律得到保证

  良好的纪律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半年来,本人能够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制度、规定,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已,没有发生迟到、早退的现象。

  五、工作中的不足

  通过认真的总结,虽然半年来的工作是忙碌的,也做了一些本质工作,但经过认真分析和查找,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

  一是工作平谈、创新意识不够。

  二是没有很好地调动党政办公室全体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六、下半年工作的计划

  1、全面完成两个条例学习教育活动。

  2、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开展好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3、健全完善镇上的各项工作制度。

  4、完成永星村渠道建设、小康住宅零星户修建及农业税征收入库工作。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本人诚恳接受。

  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4一年来,本人加强思想方面学习,认真学习党的x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建设新农村、和谐农村的有关文件方针,严格自律,廉洁奉公,扎根农村,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一、加强学习,积累经验,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年来,本人遵循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原则,深刻领会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学习中采取从刊报纸书本上学,工作中学,实践中学,向领导和身边的同志学,学理论,学业务,通过学习,思想上有了明确的认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己始终把加强学习做为提高自身修养,完善自我,提高工作能力的突破口来抓,切实加强了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注重了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阅读报刊杂志和书籍,领会业务部门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今年以来,围饶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两大重点,坚持以繁荣,发展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成“农村设施建设改扩建工程,文物保护工程,体育健身路径工程,文化消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等六大项目建设,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十有”的要求,建立建全了工作制度,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资料,有活动总结。

  二、在业务工作中,按照年初业务部门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是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安排,组织开展和筹办了x年春节全乡秧歌,社火汇演;

  2是在四月组织开展了“唱想和谐西坝”为主题的演讲比赛;3是组织了各村开展了戏曲,文体,文艺综合活动,县电视台录制了“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4分钟的记实片,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报道宣传;4,是于4月26日配合乡团委举办了庆“五一”迎“五四”五月歌会卡拉ok大奖赛活动;5,是及时向县局上报了各类报表及典型材料;6是上报了剧目创作九篇;7是按照县局的要求和安排,征集并上报了10副书法绘画,编剧创作,参加了县上庆“十一”展览;8是纄织了全乡秦腔戏剧爱好者3人参加了全县秦腔大奖赛;9是组织乡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了县上自衄车环湖赛,拔河比赛;10,是国家根据省市县“丝稠之路文化长廊”农民健身工程,实施了“四个一”工程,制作了“文化中心站活动室的牌子,制定了各项活动的管理制度,争取投放乒乓球台2副,健身器材6套,并上报了文化大院户两户,(共和村四组杜永帮,西移2组王宏杰)经过上报审请资料,上级部门给文化大院户王红杰投放乒乓球台一副,篮球牌一副;11,是加强了辖区内的文化市场管理,并对违规摆放门市部,定期不定期的配合县局进行了检查督查,并签定了保证书;12,是加强了田野文物管理,制定了管理制度,配合县局进行了3次检查。13,是投稿并被县电视台采用的新闻报道5篇;14,是在后勤食堂的管理工作中也做到了尽职尽责;

  三、中心工作:

  一年来,我主要参与配合的工作,(一)是农业普查数据录入。(二)是村“两委”会的考核换届工作。(三)是配合沼气池检查。(四)是合作医疗收费工作。(五)是配合农业观模工作。(六)是配合共和二分支渠修建。(七)是配合了对共和,高桥的自来水收费工作。(八)是参加苹果蠹娥病防治督查,(九)是棉花收购市场的督查,(十)其他工作。

  在上述工作中,本人态度端正,认识明确,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反映社情民意,做到了不摆困难,不讲条件,统筹兼顾,积极参与,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没有因个人失职造成不良后果。

  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5去年我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被分配到x乡人民政府工作,一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领导的悉心指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我逐步完成了从校园到政府机关、从企业员工到机关公务员的环境和角色的双重转变和适应。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可以归纳为四句话:责任沉重,付出良多;渐入角色,收获颇丰。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今年以来,我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自己在思想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学习中做好读书笔记,积极撰写心得体会。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处理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抓住重点,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及电脑知识方面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

  二、勤奋务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

  1.积极投身果园建设,协助做好全乡果园各阶段管理工作。

  根据年初安排,我被分配到果园组工作,在果园组同志们的帮助和指导下,带领农民技术员先后在x果园进行春季补植、覆膜、清园、果树修建、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使果园园貌有了较大改善,果树成活率进一步提高。

  2.认真做好办公室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7月份我被分配到办公室以来,虚心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各方面业务知识,并在工作中得以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严格做好公文处理、上传下达工作。传阅文件是党政综合办公室最基本的职能之一。我严格按制度、程序办事,保证办公室正常、有序、高效运转。7月份以来,共处理上级来文594份,接收和下达电话通知500余次。对所有收发公文做到专门登记。凡上级来文,能够及时呈送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严格按照领导批示及文件要求呈送分管领导或相关业务人员;下发文件均能及时送达。未出现因文件传送不到位导致党委政府工作受到影响的情况;二是认真履行信访接待职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报党委、政府,完成三、四季度信访工作信息和表册上报工作,7月份以来共处理来信来访11件(次),办结11件(次),办结率达100%;三是积极做好信息通讯工作。及时撰写我乡各阶段工作信息,累计发表信息20余篇;四是配合做好来人接待、会议筹备工作。平时工作中,我能够按照热情有礼、大方得体的原则,扎实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在会议筹备方面,配合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议标准和要求,认

  真做好筹备工作,做到严谨有效,周密细致,确保每次会议都取得圆满成功。迎接各项检查时,能够配合相关业务人员扎实做好准备工作。

  3.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做好其它阶段性工作。

  针对今年乡上工作量大、时间紧的情况,我服从领导安排,配合相关人员,较好的完成果园管理、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等阶段性工作。

  三、严于律己,自觉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我能够严格遵守乡党委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政治上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行动上自觉地与党组织保持一致,能自觉地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办事公道,能正确把握和认识自己。

  四、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自己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缺点和不足,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二是工作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加强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克服年轻气燥,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

  总之,一年来,尽管本人做了很大努力,但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加倍努力,克服不足,脚踏实地,尽职尽责的做好各项工作,力争成为一名优秀称职的公务员。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3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踏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在今年七月开始的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指导老师潘乡长的带领下,走村入户,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农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禁毒尿检培训、电子政务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文书负责办理各种证明,另外作为公安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比如计划生育、婚姻家庭、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禁毒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由于我乡工作人员很少,尤其是原先负责党政办及综治办的一位同志调走后,我的工作任务更重,现在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党政办工作,一是综治办工作,另外还兼职安全监督员、食品质量监督员、“千百”办成员等职务。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党政办工作。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驻村干部、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向领导汇报或让领导备查,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准备等;在起草文稿时,能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一年来完成各种报告70余篇,包括XX年政府工作总结、XX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总结、人代会报告等文稿。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不留下任何纰漏。

  (二)综治办工作。主要负责资料整理、报告材料起草、各类报表统计,同时还是公安员、禁毒专管员、安全监督员、综治中心成员。综治办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业务性强,准备的各种资料很多,如z在禁毒工作方面,今年上半年就起草各种报告20余篇,还负责宣传教育、查毒、禁种铲毒、尿检帮教等工作;又如签订责任书方面,年初综治、禁毒、反xx、安全生产等7个方面需要起草责任书。今年上半年还负责整理了“四五”普法验收材料,接受了综治、安全生产、禁毒工作半年度考核。另外在治安管理、抓赌帮教、纠纷调解等工作上也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份内之事。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尤其是在办公室呆的时间多,深入村里的时间过少,造成调研不够,情况了解不细,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更多,贡献做的最大。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4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踏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党的十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指导老师潘乡长的带领下,走村入户,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农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禁毒尿检培训、电子政务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文书负责办理各种证明,另外作为公安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比如计划生育、婚姻家庭、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禁毒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由于我乡工作人员很少,尤其是原先负责党政办及综治办的一位同志调走后,我的工作任务更重,现在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党政办工作,一是综治办工作,另外还兼职安全监督员、食品质量监督员、“千百”办成员等职务。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党政办工作。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驻村干部、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向领导汇报或让领导备查,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准备等;在起草文稿时,能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一年来完成各种报告70余篇,包括2004年政府工作总结、2005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总结、人代会报告等文稿。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不留下任何纰漏。

  (二)综治办工作。主要负责资料整理、报告材料起草、各类报表统计,同时还是公安员、禁毒专管员、安全监督员、综治中心成员。综治办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业务性强,准备的各种资料很多,如z在禁毒工作方面,今年上半年就起草各种报告20余篇,还负责宣传教育、查毒、禁种铲毒、尿检帮教等工作;又如签订责任书方面,年初综治、禁毒、反、安全生产等7个方面需要起草责任书。今年上半年还负责整理了“四五”普法验收材料,接受了综治、安全生产、禁毒工作半年度考核。另外在治安管理、抓赌帮教、纠纷调解等工作上也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份内之事。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5

  伴随新年钟声的临近,依依惜别了任务繁重、硕果累累的2020年,满怀热情的迎来了光明灿烂、充满希望的2021年。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1我于x年x月参加工作,在x财政所工作,现将本人近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定信念,站得稳脚跟。我坚定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市、区保持高度一致,做一个政治上靠得住的共青团员。正确对待名、权、利,始终把个人价值同党和人民的事业联系在一起,牢记自己的身份是共青团员、国家干部、人民的公仆,第一职责是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奉献力量。

  二、勤奋学习,担得起重任。财政部门是党委、政府的后勤部,责任大、担子重,常常是群众看高一格,领导厚爱一分,个人总结《财政所个人工作总结》。要胜任本职工作,就必须勤奋学习,增强本领。我不断加强学习,端正学习态度,加强理论修养,升华思想境界。同时,努力学习财政业务的知识和技能,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使自己成为多面手,成为一个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对领导交办的任务不仅担得起,而且跑的快,做的好。

  三、奋发有为,打得起精神。干事业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旺盛的工作热情。我始终牢记所肩负的庄严使命和神圣职责,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以苦为乐,以忙为责,以累为荣,紧紧围绕本职工作,敬业爱岗,满腔热忱的迎接每一项工作任务,把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到具体的工作中,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勤奋工作。

  四、踏实进取,做得出成绩。我始终坚持在不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忠于职守,勤奋务实,力争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特别是在财务出纳岗位上一干就是七八年,在钱、物、帐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次失误和差错。平时除了认认真真完成业务工作外,还积极参加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每年考核都是称职,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

  五、廉洁奉公,管得住手脚。作为财政系统的一名工作人员,我摆正自己的位置,遵章守纪,严格要求,规范工作。坚持两个务必,做到谦虚谨慎不高傲自大,严谨细致不粗心大意,在成绩面前不自满,在困难面前不退缩。面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酒绿灯红的侵蚀和影响,时刻用纪律法规约束自己,用警示事例警醒自己,筑牢思想防线,管好手脚,廉洁从政,不该要的绝对不要,不该拿的绝对不拿,努力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2我于20x年x月通过省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先后在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农业科担任秘书工作,现任农业科科员。进入县政府办公室以来,在办公室领导和党支部的关心、帮助下,在各科室同志们的密切配合下,以坚定的思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生活作风,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修养,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作为一名机关干部,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至关重要。为此,我始终坚持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增强学习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努力在掌握理论精髓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政策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积极投身实践锻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办公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加上自己是从教师岗位转任而来,缺乏从事办公室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为了尽快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始终注重加强业务学习,拓宽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一是积极向领导和周围同志们学习。学习他们为人、做事、处事之道。二是努力向书本学习。工作之余,把学习作为自觉行动,坚持向书本上学,学习政务信息、文秘写作、计算机基础等方面知识,努力从书中汲取营养,丰富头脑。三是注重向实践中学。通过下基层,看实情,查实事,立足实际,锻炼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四是自觉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厅(室)新任秘书人员培训,省政府政务信息员培训,系统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有效优化了自己的知识结构。此外,为有效提高自己,我还参加了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自学考试,并以优秀的成绩毕业,通过自考学习,不但拓展了自己的知识领域,丰富了知识视野,提高了知识水平,也为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总之,通过不断的学习磨练,各方面业务素质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文字表达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各种公文、政务信息及领导讲话的撰写都较熟练。二是组织协调能力明显增强。工作中,能够围绕办公室中心任务,协调各方面关系,较好地发挥了承上启下、协调内外的作用。三开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几年来,与办公室同志一道共同努力,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了办公室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一是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中,始终做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分份内份外,不计个人得失。经常早来晚走,加班加点,遇到紧急任务,也经常夜以继日工作。二是端正工作态度。力求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对工作能够做到不虚报、不浮夸,求真务实。三是时刻以从大局为重。在工作中,对各位主任布置的工作坚持从整体利益出发,不折不扣地抓落实,尽心竭力地完成。在日常生活中,也时刻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保持高昂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我深知,作为一名称职的公务员,关键是要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因此,几年来,我时刻以此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努力做到一心一意干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信息工作扎实开展。在信息科工作期间,能紧紧围绕县政府工作重点,及时向省、市报送了全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许多新思路新举措信息,很多在省、市信息刊物上得到刊发,被市政府办公室评为“全市政府系统优秀信息员”。转到农业科以来,工作更加认真负责,无论是领导的活动安排,还是各类会议组织,我都能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深得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好评。

  五、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几年来,坚持严格要求自已,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机关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机关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3在单位工作的这一年是我学到知识、增长本领的一年,也是我成长进步、开心快乐的一年,我要继续保持优点,克服不足,为单位的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年来,坚持公正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足本岗,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渎检科工作实际需要,我学习了《》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与院里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按照廉政责任状的要求,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

  三、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当好科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科长抓好科内的各项检察工作。只要院党组决定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带头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并教育全科同志增强集体荣誉感,使全科同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组保持一致。使全科在科长的领导下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和同志们一道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及时发放两个须知。在协助科长完成科内工作的同时,积极查找案源,努力办案。对调查的每一件线索都做到认真负责,渎检工作干扰大,阻力大,风险大,不同于反贪。春节刚过,我就和科里的同志们一起排查案件线索,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在调查某房管局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的线索时,为了不给发案单位造成影响,我们利用周

  六、周日的公休日在档案室查阅了近1000份房屋档案,而后,又查询了银行、拆迁办等相关单位的档案,经过大家的努力,最后一举立案1件3人,取得了开门红,受到了市院的表扬。截至目前,我科已立案2件5人,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办案指标。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天津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个人总结,如有不妥请指正。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4过去的一年,我从通讯员岗位转到督查岗位后,在办公室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在机关全体同志的关怀、帮助和支持下,紧围绕县委督查室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修养,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为一名机关干部,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至关重要。为此,我始终坚持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增强学习自觉性。系统的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等重要内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进政治上的坚定和成熟,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注重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和健全自身的知识体系,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通过学习对于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为了进一步从思想上、组织上真正向党组织靠拢,年我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经过组织考察,目前被确定为预备党员。在此基础上,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努力在掌握理论精髓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政策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积极投身实践锻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办公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加上自己是从教师岗位转任而来,缺乏从事办公室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为了尽快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始终注重加强业务学习,拓宽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一是积极向领导和周围同志们学习。学习他们为人、做事、处事之道。二是努力向书本学习。工作之余,把学习作为自觉行动,坚持向书本上学,学习政务信息、文秘写作、计算机基础等方面知识,努力从书中汲取营养,丰富头脑。三是注重向实践中学。通过下基层,看实情,查实事,立足实际,锻炼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四是自觉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厅(室)新任秘书人员培训,省政府政务信息员培训,系统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有效优化了自己的知识结构。此外,为有效提高自己,我还参加了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自学考试,并以优秀的成绩毕业,通过自考学习,不但拓展了自己的知识领域,丰富了知识视野,提高了知识水平,也为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总之,通过不断的学习磨练,各方面业务素质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文字表达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各种公文、政务信息及领导讲话的撰写都较熟练。二是组织协调能力明显增强。工作中,能够围绕办公室中心任务,协调各方面关系,较好地发挥了承上启下、协调内外的作用。三开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几年来,与办公室同志一道共同努力,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了办公室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一是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中,始终做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分份内份外,不计个人得失[经常早来晚走,加班加点,遇到紧急任务,也经常夜以继日工作。二是端正工作态度。力求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对工作能够做到不虚报、不浮夸,求真务实。三是时刻以从大局为重。在工作中,对各位主任布置的工作坚持从整体利益出发,不折不扣地抓落实,尽心竭力地完成。在日常生活中,也时刻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保持高昂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我深知,作为一名称职的公务员,关键是要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因此,几年来,我时刻以此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努力做到一心一意干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信息工作扎实开展。在信息科工作期间,能紧紧围绕县政府工作重点,及时向省、市报送了全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许多新思路新举措信息,很多在省、市信息刊物上得到刊发,被市政府办公室评为全市政府系统优秀信息员。转到农业科以来,工作更加认真负责,无论是领导的活动安排,还是各类会议组织,我都能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深得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好评。

  五、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几年来,坚持严格要求自已,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机关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机关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生活中,树立无产阶级苦乐观和幸福观,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抵制奢侈_行为。

  在即将过去的20_年,由于我的疏忽以及对于工作的不熟练,还是给单位以及同事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当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克服畏难心理,不断提高思想素质,使自己在县政府政府这个大家庭里不断成长,争取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5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工作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通过半年来的学习与工作,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较大的改变,圆满地完成了党组织和领导交给的任务,现将半年来的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本人能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工作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行动上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准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热爱本职工作,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到每一项实际工作中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思想上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及时学习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拥护镇党委决定,执行镇党委决议,自觉维护镇党委形象,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始终与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在业务上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相关知识的积累,深刻领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精神实质,努力使自己成为政策通、业务精的多面手。由于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其任职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时刻向周围的领导和同事学习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半年来,在冗沉复杂的工作中,通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虽然感觉工作非常劳累,但自己半年来工作上还是有一定的进步。尤其是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包村工作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我所包的村是x村和x村。中心工作包村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作为一名乡镇基层干部,我清醒地认识到,包村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全镇各项工作的稳定和发展。在工作中我做到“三勤”:

  一是勤下村,下社、下农户,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两个村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能及时向包村领导汇报工作,让包村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

  二勤清理,是对各类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及村上各类上报材料,能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及时督促村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报任务。

  三是勤动嘴,在下队入户工作中,能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建议。同时,对群众要求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解释,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相信政府。上半年包括基层党建开展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基本农田设施建设、设施农业、沼气池建设等后续工程大部分已完成,两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得到明显好转。

  三、“新农合”工作

  新农合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半年来,本人严格按区合管办的工作要求,将全镇新农合3万多份票据核实、装订后、上交区合管办备案,为新增(分户)参合农户办理证卡259本(张)、出具各类补卡补证证明20份,为参合农户修改更正参合信息8人次,对前来办理医疗费报销的群众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各项事务,尽量减少他们往返次数,做到便民为民,从而使他们能顺利地报销医疗费用。

  四、文化体育教育工作

  1、文化工作

  按照年初本中心的分工,我负责镇综合文化站的工作。半年来,在区文化局的业务指导下,本人能及时准确地上报相关报表、材料。一是督促指导第二批十一个村“农家书屋”的建成,在图书馆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为各村“农家书屋”所配的图书进行逐个指导编码、上架工作;对区上为十九个村配备的文化共享工程设备,及时发送到各村,并组织各村“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教会他们正确使用电脑设备和投影仪。到目前我镇19个村已经有“两个”全面覆盖:“农家书屋”和“共享工程”的全面覆盖。二是x村的邵家班子经镇上推荐材料上报,区上已经申报全省先进文化大院评审中。三是认真做好农耕民俗文化陈列馆的保管和卫生清洁及来人参观接待工作。

  2、体育工作

  半年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能学习体育工作相关程序,按时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报表材料的上报工作。

  3、联系教育工作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6

  工作以来,我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工作态度,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下,认真学习、提高自我、勤奋工作、履行职责。现将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作为一名转业军人,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在新的工作环境,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因此,我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同事请教问题。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办公室业务工作能力。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一是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二是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7

  工作以来,我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工作态度,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下,认真学习、提高自我、勤奋工作、履行职责。现将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转业军人,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在新的工作环境,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因此,我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同事请教问题。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办公室业务工作能力。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一是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二是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8

  指导思想

  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机关为目标,通过建立以行政效能为核心、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强化管理,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加强队伍建设,优化行政环境,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范围

  区建设局机关公务员,共9人。

  考核指标

  1、评分标准。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廉,是指廉洁奉公。实行量化考评。

  公务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进行评分。德(计20分):理论学习、职业道德、品德高尚、爱岗敬业;能(计30分):组织协调能力、制定或实施工作计划能力、工作方法政策文字水平;勤(计10分):出勤情况、工作主动性、工作作风、事业心责任感、群众满意度;绩(计30分):工作任务负荷度、工作量、工作绩效、工作质量;廉(计10分):遵纪守法、能否按章办事。

  2、绩效考核等次。绩效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总成绩在91分以上为优秀;81分至90分为良好;71分至80为称职;70以下者为不称职。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以内,良好等次人员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0%以内。

  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突出实绩、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考核工作原则。实行群众测评与自我考评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我考评与群众测评成绩的比例为:群众测评成绩占60%,自我考评成绩占40%。

  1、自我考评。指被考核对象按照职责任务要求对自己本季度工作、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工作小结,填写《区公务员绩效考核季度工作登记表》,并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2、群众测评。按照公务员定量考核测评标准,对每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直接打分。

  3、根据绩效考核统分情况,局绩效考核小组审定绩效等次。

  4、绩效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考核等次确定后,要及时向被考核人告知考核结果并及时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如被考核人员认为考核等次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可提出书面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将及时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运用绩效考核结果

  切实将考核结果落实到职务晋升、奖惩、培训、辞退、岗位调整和相关待遇中。实行公务员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明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称职等次人选与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的关系;与奖励挂钩,给予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一定的物质奖励,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给予嘉奖或记功;与岗位调整挂钩,通过绩效考核对公务员进行全方位的科学评估,并以考核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岗位调整,从而实现人员的优化配置;与培训挂钩,对考核结果差、不适应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提高培训,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进行合理安排。

  建立绩效考核奖金制度

  在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情况下,建立绩效考核奖金制度,根据季度绩效考核等次情况,以季度为周期兑现绩效考核奖金,奖金以个人基本工资、津补贴之和为基数,优秀等次人员给予15-30%的奖金额,良好等次人员给予5-20%的奖金额,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奖金,其中不称职等次的可适当扣减工作性津贴。绩效考核奖金所需经费由区财政部门核拨。

  工作方法和步骤

  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6月前)

  根据我局实际,按照《市区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区建设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报区里审批备案。同时,进行必要的动员和部署,明确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11年7月一2011年12月)

  1、制定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确认每个人的工作目标,制定个人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内容,报主管领导审定。

  2、开展平时考核。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按季度进行,实行群众测评与自我考评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基本的做法是:在明确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基础上,要求每位公务员对本季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并提出下一季度计划,填写《区公务员绩效考核季度工作登记表》,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通过公务员绩效考核软件系统进行评价,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确定。

  3、发放考核奖金。按季度给予在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公务员发放奖金,奖金额度应与本年度公务员工资性收入的一定比例相协调。

  4、开展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是平时考察评价公务员个人的工作业绩的重要方法,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是对公务员一个年度的综合评价,根据季度绩效考核情况,把绩效考核等次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联系,并结合省、市有关公务员考核的规定进行。

  (三)总结阶段(2012年1月)

  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阶段结束后,认真总结考核工作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工作总结报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建设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统筹研究和领导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组长由曹庆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王进德副书记担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邵仁镜同志担任主任,陈雁龙同志担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陈永祺、蔡文娟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9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总结、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12月至翌年2月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六)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各考核单位可以将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进行细分和量化,结合本单位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务员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应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应当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机关当年在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该单位优秀等次的人数可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优秀等次名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机关内各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分配。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及从事公务员管理、纪检监察工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考核工作计划;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各部门的考核工作;审核主管领导对公务员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被考核公务员的个人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考核委员会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被考核公务员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六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期间,申请复核的公务员不得提出申诉;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本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申诉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第十七条各机关应当于翌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总结(含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情况说明)和优秀等次名册、《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呈报表》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符合晋升工资条件的,晋升工资;

  (二)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三)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四)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并按规定调整其工资;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公务员,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无级别可降的,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第二十三条经确认属考核不实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并及时更改有关待遇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调任、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转任的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或参加扶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项工作的公务员,时间半年以上的由挂职、扶贫或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确定等次的建议。考核材料及建议送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可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当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接收安置单位根据工作表现和转业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七条当年退休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除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的情形外,年度奖金按本人当年工资及当年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第二十八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三十条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情形外,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10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我市除机关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的考核。对由上级党委(党组)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机关应结合实际,对德、能、勤、绩、廉进行细化分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要素及标准,提高考核质量。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六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七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八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廉洁问题。

  第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实际参加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并在不同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

  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机关,年度考核评优比例提高5%。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机关,评优比例提高5%;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机关,评优比例降低5%。依据全市机关作风和效能评议结果,适当提高和降低部分机关的评优比例。优秀等次比例最高不超过20%。

  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公务员考核由所在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机关领导班子要加强对考核工作领导,也可根据需要成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小组,承担具体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各机关可根据职责特点,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公务员年度职责要求和工作目标,作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简便有效、规范合理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法,督促公务员认真履行职责。

  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在翌年3月底前完成。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要求,总结本人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德才表现,并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二)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并依据《公务员考核民主测评参考表》(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其他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述职和测评由各机关根据实际确定;

  (三)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个人总结或民主测评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机关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和优秀等次名额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五)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或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认可考核结果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有关情况,考核结果有效。

  不进行考核或本人拒绝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注明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机关申请复核,所在机关在三十日内做出复核决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结束时,应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附件3)、《被考核公务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县、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送市人事局备案。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备案后,各机关方可公布考核结果,并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相关问题处理

  第十六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十七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机关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机关(单位)提供。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到机关担任公务员的,由转业后的所在机关考核,其转业前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本市挂职锻炼时间为半年以上的,由挂职机关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占挂职机关评优名额。挂职结束的当年、挂职时间不足半年或在本市以外挂职的,由挂职机关(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派出机关进行考核。

  机关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机关进行考核,其学习、培训表现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非机关派出但经机关批准请假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受党纪处分的公务员,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四)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五)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第二十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二十一条考核年度内,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经查实无违法违纪问题的,给予补定等次;有错误但免予处分或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二十三条对确属被错误处分的,可以根据本人表现补定考核等次,错误处分期间直接计算为考核年限。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不服从所在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参加培训的,或参加培训后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五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五章考核结果使用

  第二十六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给予嘉奖、记三等功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机关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条公务员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第三十一条对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要针对其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岗位(职位)职责要求进行基本素质培训。

  第六章考核管理与监督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带您了解察雅党建!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惩、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九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年给予嘉奖,在本机关范围内通报表扬;晋升上一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二)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晋升职务职级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二十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职级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本考核年度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同时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职级的资格。

  (四)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进行诫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下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五)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 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二)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连续两年不确定等次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第二十四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教育培训,帮助公务员改进提高。

  信息来源: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共产党员网

  主 审 核:陈 凯 峰

  监 审:高 磊

  审 稿:沙 琦

  编 辑:达瓦次仁

  投稿邮箱:cycyzzb@163.com  【简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共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在此,感谢网友“sheshan”投稿本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由行政领导按照法定的内容和程序,对公务员实施的考察和评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考核国家公务员以其义务、职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 考核国家公务员按照其管理权限进行。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能,是指从事本职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勤,是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第六条 考核内容的要素依据公务员的义务、职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设定。各要素的考核标准以公务员的职位特点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地履行义务、职位职责,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较好地履行义务、职位职责,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按规定要求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不称职不能有效履行义务、职位职责,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范围

  第九条 考核对象为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部门领导职务及其以下职务的公务员。

  第十条 实施年度考核时,应区别不同情况,确定考核范围。

  (一)本年度病、事假累计半年以上的国家公务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受警告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其他处分的在未解除处分的年度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是否解除处分的依据。解除处分的当年按正常考核对待。

  (三)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四)调任、转任的国家公务员,由所在部门(单位)在征求原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等次。

  第四章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 考核国家公务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必要时由其授权同级副职负责。

  第十二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年度考核当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三条平时考核的基本做法是:

  (一)被考核人如实填写工作记录。

  (二)考核人查阅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录,检查履行义务、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

  (三)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工作做出阶段性评价。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考核的程序是:

  1、被考核人总结履行义务、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主管领导人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个人总结,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

  3、考核委员会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4、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二)处、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考核的程序是:

  1、由处、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向部门主管领导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部门主管领导根据处、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平时考核的情况,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

  3、考核委员会对部门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4、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三)担任各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程序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权限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三年定为优秀或连续五年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在现任职务任期内,连续两年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具体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第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优秀的,优先享受年度行政奖励。

  第二十条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规定予以辞退。

  第六章 考核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十二条 考核委员会由部门负责人、本部门人事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国家公务员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本部门的人事机构承担。

  第二十三条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本部门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款所列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二十四条 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及考核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为了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对象、原则

  全省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都要建立和实行公务员考核制度。

  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上述机关中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包括同级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为了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把德、能、勤、绩、廉分解量化为若干具体要素进行考核。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以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的评鉴和等次标准

  公务员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并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一)平时考核的评鉴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和出勤情况等,并由主管领导对此适时作出审核评鉴。

  (二)年度考核的等次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l、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2、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3、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从实际出发,严格坚持标准,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工作情况确定。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应参加考核公务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超过百分之十五比例的,应当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四、考核的方法程序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一)平时考核的基本方法

  1、被考核人可采取周记实或月记实的方法,按照《山西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规定的内容要求,认真填写主要工作记实。

  2、主管领导定期查阅审核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并结合实际表现情况作出评鉴。

  3、单位定期检查被考核人的记实、评鉴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的具体依据。

  平时考核是对公务员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可随时进行,也可根据需要进行阶段评定,如月检查、季分析、半年初评等。

  (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l、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其中,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被考核公务员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意见。

  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公务员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当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整个考核工作的有效时间应不少于7天。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对公务员实施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l、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6、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的,从考核年度的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同时,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实施办法发放年度考核奖金、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人员的确定,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作出批复;财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批复办理有关手续。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l、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此外,对于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人员,可以降低一个级别;在本职务最低级别的,可以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在最低级别工资档次的,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六、考核的相关事宜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本年度由军队转业到机关工作的公务员,由转业后所在单位参阅其转业时的鉴定和转业后的表现确定考核等次,并享受相关待遇。

  (三)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四)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五)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六)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七)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

  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八)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十)公务员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七、考核机构及其职责

  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单位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公务员代表由组织推荐或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机关的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八、考核管理与纪律

  县级以上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考核的综合管理工作。

  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将被考核公务员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考核的基础材料,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公务员管理部门妥善保存。

  省直各单位年度考核情况要于翌年二月底前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不能兑现有关待遇。

  审核备案材料主要包括:

  1、考核工作总结;

  2、《公务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情况统计表》;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情况登记表》;

  4、《年度公务员考核实施奖惩情况统计表》。

  各市年度考核工作,最迟要在翌年二月底完成,并将总结报告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其它

  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过去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一)政治素质

  1.必须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前进。

  4.模范遵纪守法,树立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

  5.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

  (二)专业知识

  公务员的知识分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识以及本专业的来龙去脉和前后动态。相关知识即指相近或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这些知识的了解有助于本职专业知识的深化和提高。

  (三)智力素质

  智力是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务员对于问题的观察、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思考力和想象力。普通人智商大体相当,只是不同的人对于智力的各个方面稍有侧重,有人长于抽象逻辑思维,有人长于形象思维,有人长于观察,有人敏于反应。

  (四)心理和身体素质

  公务员的心理素质指公务员在内部和外部环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面。主要包括情绪和稳定性、团结协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独创性、面对服务对象的谦和态度、心理的自我调适等。身体素质主要指公务员的体力和适应力,公务员必须具备连续作战的精力,能够适应外部环境的各种变化。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利益是对立的,工人们在反抗资本家压迫和剥削的斗争中,认识到必须团结起来,联合起来,才能适应同资产阶级斗争的需要,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取得斗争的胜利,因而,根据工人阶级斗争的需要,便产生了工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保障工会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是工会的一项基础性任务。为了保证组建工会的顺利进行,新《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针对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存在阻力、进展缓慢、覆盖偏低的状况,新《工会法》增加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通过上级工会的指导和帮助,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对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工会和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行为,新《工会法》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立工会组织的程序是:

  1、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在报告中应说明以下几项内容:

  (1)本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成立时间、性质、职工人数、注册资本、流动资本、生产经营项目、党政领导人的配备等);

  (2)群众对于组建工作的意愿;召开由本单位各种层次的职工群众参加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职工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等为由,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段,阻挠和限制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不得对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本市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做好职工服务工作。

  第四条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物质利益。

  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

  工会通过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监督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五条工会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任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科技创新等活动。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开展知识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

  第六条工会应当健全职工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法律服务、困难帮扶、心理关爱及文化体育等活动。

  第七条工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依靠职工开展工会工作,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接受会员评议和监督。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八条本市工会各级组织的建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各级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及工会主席、副主席经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女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下的,应当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第十条市和区、县建立地方总工会。乡镇、街道建立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或者工会工作委员会。社区、村内企业较多的,可以建立联合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产业工会。

  同一区域或者行业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可以建立区域性或者行业性的工会联合会。

  第十一条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组建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开业或者成立6个月尚未组建工会,职工有建会意愿的,上级工会应当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

  第十二条市和区、县总工会以及产业工会,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经办理法人资格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三条市和区、县总工会委员会以及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或者5年,期限届满仍未进行换届的,上级工会有权责令其限期进行换届。

  第十四条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得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兼任,也不宜由分管劳动、工资、人事的企业负责人兼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成员。

  第十五条工会应当对新当选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以及配备的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第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第十七条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工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具体人数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

  乡镇、街道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乡镇、街道职工人数较多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本人有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其工作岗位或者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或者调动时,应当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十九条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由工会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拒不改正的,可以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工会应当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订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其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应当及时提出改正意见或者建议;工会要求重新处理时,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企业符合法定情形确需裁减人员时,应当提前30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形式,向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企业自裁员之日起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依法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与工会或者职工协商代表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就劳动标准的确定、劳动关系的调整、重大劳动争议的处理以及集体合同的签订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平等协商。一方提出协商要求的,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

  第二十五条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以及职业培训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者企业就前款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签订的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标准;未签订集体合同的应当按照当地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代表依法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

  第二十六条代表职工一方参加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协商的代表为职工协商代表。职工协商代表由工会委派或者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职工协商代表在本人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单位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任期届满。但本人有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职工协商代表因参加协商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二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发生有关人员非法扣留职工合法证件以及对职工非法搜身、侮辱、虐待、体罚等侵害职工人身权的情况时,工会应当予以制止,要求纠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支持职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之一的,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其交涉,要求停止侵害,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在15日内向工会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又不改正的,工会有权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一)克扣或者拖欠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或者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三)超出国家规定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或者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四)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侵犯女职工、残疾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六)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工会书面处理建议,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工会。

  第二十九条工会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或者知情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与侵权事实有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提供便利条件,不得设置障碍,阻挠或者拒绝调查。

  第三十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并以书面形式答复工会。

  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组织,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应当予以协助,不得妨碍或者阻挠。

  第三十二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规定通知相关工会参加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由其上一级工会或者企业所在地工会实施监督,参加验收。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三十三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督促并协助企业消除隐患和危害,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和处理;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企业未能采取措施及时作出处理,对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和控告,支持和帮助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报同级工会;重大伤亡事故,同时报市总工会。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工会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有关部门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第三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对职工的合理要求,应当予以解决;不予解决的,工会应当立即向上级工会报告。上级工会应当及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共同协商处理,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三十六条企业工会应当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本市乡镇、街道以上工会可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帮助、指导所属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市和区、县总工会建立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参加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工作。

  第三十七条市和区、县总工会可以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基层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八条市和区、县总工会参与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以及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施。

  基层工会应当监督本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督促本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为职工建立养老、医疗等补充保险。

  第三十九条工会根据人民政府的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以及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本市有关国家机关组织起草或者修改法规、规章以及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组织监督检查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时,应当吸收工会参加。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四十一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职工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涉及职工重大利益的问题以及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十二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

  三方应当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就劳动规章、政策的制定,劳动标准的确定,集体劳动争议和职工突发事件的处理等进行研究、分析,协商解决涉及劳动关系的各项重大问题。

  三方形成的协议或者决定,各方应当组织贯彻实施。第四章基层工会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实现。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同一区域或者行业内的企业,可以建立区域或者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十四条工会推动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和实行厂务公开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有关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按照一定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第四十五条集体合同草案、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办理。

  第四十六条工会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召开前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征集议案,提出议题的建议,提请大会审议。

  企业、事业单位准备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应当于会议召开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工会。

  第四十七条工会应当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向企业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报告上级工会。

  第四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第四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的工会委员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十条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在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在董事会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十一条公司的工会主席、副主席经民主选举可以作为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第五十二条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行使各项职权时,应当表达职工的意愿,并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职工的监督。职工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罢免、撤换由其选举的董事会、监事会中不履行职责的职工代表。

  公司工会应当维护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支持其参与决策,履行职责。

  第五十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单位的同意。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工会组织的会议、活动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基层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争议调解员依法行使职权时,不受每月3个工作日的限制。

  第五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调动工作岗位,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五十五条工会会员按月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于每月15日前,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逾期未缴或者少缴的,应当及时补缴,并按照欠缴金额日5‰缴纳滞纳金。

  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职工有组建工会意愿的,自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筹备组建工会之日起,拨缴经费用于组建工会和服务职工。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拨缴工会经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在税前列支。

  第五十六条上级工会有权对下级工会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拨缴工会经费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五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少缴、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市规定进行催缴。经催缴仍不缴纳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八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应当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者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本级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工会资产管理和各项专用基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查监督,并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者会员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者会员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下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工会主席任期届满或者在任期内离任的,工会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查。

  第五十九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为同级工会和本单位工会办公、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活动场所以及其他物质条件,并提供上述设施、活动场所重建、改建、扩建、维护时所需的费用和其他帮助。

  第六十条工会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工会合并、分立、撤销、解散前,其财产、经费应当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进行审计。工会合并,其财产、经费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分立,其财产、经费由原工会合理分配;工会撤销或者解散,其财产、经费由上级工会处置。

  第六十一条市和区、县总工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六十二条市和区、县总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工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进行调查,并提请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措施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接到工会提出的申请,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工会。

  第六十四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处理,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纳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阻挠、限制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对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实施打击报复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阻挠上级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的。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五条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或者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单位恢复其工作,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标准补发应得的报酬。

  职工或者工会工作人员因前款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而又不愿意恢复工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单位给予本人年收入两倍的赔偿,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拒不改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纳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拒绝或者拖延进行平等协商的;

  (三)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四)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九条工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在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

  (三)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监督而不履行监督职责的;

  (四)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工会经费和资产的;

  (五)其他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行为。

  第七十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会法和本办法规定职责,使工会或者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酒店考核实施办法

  为真正落实酒店及各部门的各项培训计划,提高培训效果,将员工个人素质、培训资历及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相挂钩,特制定本方案。

  一、・  入职培训考核

  (一)凡酒店新进员工必须在上岗前参加培训部组织的入职培训。

  (二)入职培训的考勤、考核管理按《酒店入职培训须知》执行,特殊原因未参加培训者,须经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书面审批,并在员工转正和定级前补上入职培训课。

  (三)员工参加入职培训后,必须参加培训部组织的笔试考核,考核成绩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员工转正、定级的'依据。

  (四)在试用期满时未参加入职培训的员工,不得转正和定级,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酒店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延长试用期或辞退处理。

  (五)考核的形式为笔试

  1、考核内容:酒店概况、员工手册、规章制度、酒店职业道德及仪容仪表、礼节礼貌标准、公共英语、消防安全及应急措施等内容。

  2、考核标准:普通员工60分以上为合格,领班级员工70分以上为合格,主管以上员工80分以上为合格。

  3、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视情况予以一次补考机会或不予录用。

  二、试用期新员工考核

  1、员工必须参加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主要目的是尽快熟悉部门岗位操作、各项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熟悉部门的概况和内部运作。

  2、员工须按要求每月填写《新员工熟悉工作情况摸查表》,并参加部门岗位培训考核,部门须将材料上报人事培训部审阅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员工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须参加转正(定级)考核,考核分为笔试考核、实操考核、工作表现评估三部门,具体为:

  (1)笔试考核由培训部组织

  a、考核内容:员工个人岗位职责、业务常识、部门概况、基础英语、内部运作及规章制度、考核当月部门的工作重点等。

  b、考核标准:普通员工60分以上;领班70分以上;主管以上员工80分以上。

  (2)工作表现评估由直属上司和部门经理组织,提出改进意见,填写《工作表现评估表》经员工签名。

  (3)实操考核由部门经理组织,主要考核员工熟悉岗位业务操作情况,70分以上为合格。

  4、转正考核不合格的,经再培训后可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未合格的作辞退处理。

  5、转正程序:由培训部每月定期组织试用期将满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进行笔试考核,合格者通知部门经理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核,然后由部门经理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通过以上考核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附上所有考核、评估资料,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逐级审批后生效,按生效时间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三、酒店员工晋升考核

  1、员工转正(定级)后,有责任和义务参加人力资源部及部门组织的服务技能、业务技能等培训。

  2、员工接受培训情况与工资待遇挂钩,其中一线基层员工要求每月培训出勤率达到95%以上,后勤基层员工每月培训出勤率为90%以上。

  3、员工的晋升考核分为笔试考核、实操考核、工作表现评估三部分;

  (1)笔试考核由培训部组织

  a、考核范围:酒店及部门基本概况、内部运作及规章制度、部门业务范围、岗位业务常识、酒店现时的工作重点、英语会话、服务技巧和对客应答技巧等。试题的深度和广度与晋升的级别相适应,对主管以上级别的考核将着重增加对酒店理念的理解及运用、独立处事技巧、管理案例分析等

  酒店考核实施办法

  为真正落实酒店及各部门的各项培训计划,提高培训效果,将员工个人素质、培训资历及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相挂钩,特制定本方案。

  一、        入职培训考核

  (一)凡酒店新进员工必须在上岗前参加培训部组织的入职培训。

  (二)入职培训的考勤、考核管理按《酒店入职培训须知》执行,特殊原因未参加培训者,须经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书面审批,并在员工转正和定级前补上入职培训课。

  (三)员工参加入职培训后,必须参加培训部组织的笔试考核,考核成绩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员工转正、定级的`依据。

  (四)在试用期满时未参加入职培训的员工,不得转正和定级,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酒店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延长试用期或辞退处理。

  (五)考核的形式为笔试

  1、考核内容:酒店概况、员工手册、规章制度、酒店职业道德及仪容仪表、礼节礼貌标准、公共英语、消防安全及应急措施等内容。

  2、考核标准:普通员工60分以上为合格,领班级员工70分以上为合格,主管以上员工80分以上为合格。

  3、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视情况予以一次补考机会或不予录用。

  二、试用期新员工考核

  1、员工必须参加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主要目的是尽快熟悉部门岗位操作、各项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熟悉部门的概况和内部运作。

  2、员工须按要求每月填写《新员工熟悉工作情况摸查表》,并参加部门岗位培训考核,部门须将材料上报人事培训部审阅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员工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须参加转正(定级)考核,考核分为笔试考核、实操考核、工作表现评估三部门,具体为:

  (1)笔试考核由培训部组织

  A、考核内容:员工个人岗位职责、业务常识、部门概况、基础英语、内部运作及规章制度、考核当月部门的工作重点等。

  B、考核标准:普通员工60分以上;领班70分以上;主管以上员工80分以上。

  (2)工作表现评估由直属上司和部门经理组织,提出改进意见,填写《工作表现评估表》经员工签名。

  (3)实操考核由部门经理组织,主要考核员工熟悉岗位业务操作情况,70分以上为合格。

  4、转正考核不合格的,经再培训后可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未合格的作辞退处理。

  5、转正程序:由培训部每月定期组织试用期将满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进行笔试考核,合格者通知部门经理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核,然后由部门经理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通过以上考核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附上所有考核、评估资料,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逐级审批后生效,按生效时间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三、酒店员工晋升考核

  1、员工转正(定级)后,有责任和义务参加人力资源部及部门组织的服务技能、业务技能等培训。

  2、员工接受培训情况与工资待遇挂钩,其中一线基层员工要求每月培训出勤率达到95%以上,后勤基层员工每月培训出勤率为90%以上。

  3、员工的晋升考核分为笔试考核、实操考核、工作表现评估三部分;

  (1)笔试考核由培训部组织

  A、考核范围:酒店及部门基本概况、内部运作及规章制度、部门业务范围、岗位业务常识、酒店现时的工作重点、英语会话、服务技巧和对客应答技巧等。试题的深度和广度与晋升的级别相适应,对主管以上级别的考核将着重增加对酒店理念的理解及运用、独立处事技巧、管理案例分析等

  B、考核标准:晋升领班的员工70分以上,晋升主管的员工75分以上,晋升部门经理的员工80分以上。

  (2)实操考核由部门组织,内容包括岗位业务操作、岗位语言(包括普通话、英语等礼貌用语),实操考核80分以上为合格。

  (3)工作表现评估由直属上司、部门经理或酒店高层评估,平均分超过3分才可晋升。

  4、晋升考核不合格者,经再培训后可予两次补考机会,两次补考仍未合格者将取消晋升资格,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晋升程序:先由员工直属上司和部门经理或酒店高层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填写《工作表现评估表》,认定具备晋升资格后,由上级领导组织实操考核,合格者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晋升考核审批表》,并开具《人事异动表》,所有资料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组织笔试考核,通过考核者按程序审批,以批准的生效时间兑现工资待遇。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最新版本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二)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我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未超过半年的,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调到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四)校内调动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五)本年度因病、事假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者不参加考核;因私出境人员出境期间在考核中按事假处理;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和确定等次,由考核主管单位确定。不考核(如待退休、长病假、出国等)的也须单位填写表格,并将不考核原因在备注中写明。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管理能力和生产服务技能;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务职责情况,包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具体标准。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各等次基本标准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突出。精通业务,工作勤奋,锐意进取,有创新精神,超额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良好。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思想政策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合格:违反校纪校规,政治、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本学年内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五)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百分之十以内。

  四、考核办法

  (一)教职工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定期核查。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进行一次。

  五、年度考核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及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主考人由各系、各单位考核小组确定)。

  (三)各单位考核小组在听取教学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四)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单位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对复核意见不服者,可向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五)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于次年一月上旬报人事处,《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的档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考核单位应对其提出诫勉,并限期改正。如第一次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第二年拟定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则确定为不合格。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后,其工资等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定。

  (四)教职工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予以辞退。

  七、考核机构

  (一)学校成立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全校考核工作。考核的日常事务由组织人事部门承担。

  (二)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政正职、工会负责人等3-5人组成,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

  (三)各考核单位下属系、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

  (四)考核组织的职责

  1、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办法,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2、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的考核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3、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核等次意见,审核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各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5、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终审不服申诉。

  (五)考核主管单位

  考核主管单位是指A类学院、B类学院的系所、继续教育学院、教育文化发展中心、华夏学院、图书馆、出版社、机关、后勤集团、华大集团等单位。

  八、其他

  (一)各级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试行办法》(沪华师人(96)内字第034号)同时废止。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范围

  第一条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

  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凡经费自理或实行差额补助的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

  二、各级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凡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不含全民所有制的医院)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一、二款所列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学校的兼职代课教员、停薪留职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

  三、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四、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区(县)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凡工会举办的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兼职代课教员以及在财务上实行差额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工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

  五、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到集体单位工作,并由集体单位开支工资的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

  六、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和残废军人教养院、荣军院的革命残废军人。

  七、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八、不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国务院退休办法以及在军队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且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九、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本、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 (不含委托培训、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以及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

  十、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十一、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 )。

  十二、中央和国务院规定享受公费医疗的其他人员。

  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

  第二条:报销范围:

  一、凡持有本市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所发之就诊凭证在指定医疗单位就诊的医药费 (含床位费、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二、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医疗单位(国家、集体)就诊的医药费 (限急诊本次)。报销医药费时需附急诊诊断证明和药品处方。

  三、根据分级分工医疗原则,经指定医疗单位转诊到上级医疗单位就诊的医药费。

  四、离休、退休人员凭“就近医疗证”到所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诊的医药费。

  五、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临时患病,在当地就近的一个医疗单位(国家、集体 )就诊或确属病情需要并取得转诊证明到其他医疗单位就诊的医药费。报销医药费时需附诊断证明和药品处方。

  六、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治疗后恢复期,需进行短期疗养或康复医疗的,经原治疗单位提出建议,并填写病情摘要,所在单位同意,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药费。

  七、因原治疗单位没有的药品必须外购(指到国家医药商店或其他医疗单位 )并附有医院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外购证明和处方的药品费。

  八、根据规定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转外地医疗单位治疗的医药费。

  九、计划生育手术的医药费。

  十、在本单位卫生科(所)医务室、保健室看病服用的一般药品费。

  十一、因公负伤、致残的医药费。

  十二、用于危重病抢救(凭医疗单位抢救证明)或治疗公伤(凭单位证明 )所必须的贵重、滋补药品(含血液制品)费用。

  第三条下列各项报销部分医药费:

  一、因病情需要,经治疗单位出具证明安装的进口人工器官。如:安装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人工喉和人工髋关节等所需费用可比照国内相似类型的人工器官最高价格报销。安装国内尚无生产的进口人工器官,可参照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报销比例报销。

  二、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在手术治疗过程中所需医药费,公费医疗经费报销百分之八十。另百分之二十由享受单位和个人负担。其中个人负担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百分之五。(离、退休人员、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本人不负担)。

  三、经批准疗养或康复医疗(指非手术或非危重病住院治疗后恢复期的人员 )所需的医药费,公费医疗经费只报销药品费。

  四、在中日友好医院就诊的检查费(除化验费以外的各种x光放射等检查性质的费用 )、住院费,公费医疗经费报销百分之九十五。另百分之五由患者个人负担。

  第四条下列各项公费医疗不予报销:

  一、各种不属于公费医疗经费报销的自费药品、异型包装药品、旅游(议价)价格药品(见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人员自费药品范围的规定和补充规定)。

  二、挂号费(因公负伤、二等乙级以上的革命残废军人和计划生育门诊挂号费除外 )、特护费(不含因病情需要、按本市医疗收费标准规定的一、二级护理费 )、陪护(住)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养养费、催乳用药费、婴儿用费、保温箱费、卫生费、文娱费、赔偿费、记账单费、病历费、医疗手册费、担架费、押瓶费、中药煎药费 (包括药引子费)、取暖费、空调费、电炉费、电话费、病房内电视费、电冰箱费等。

  三、就医路费、急救车费、会诊费(因病情需要,由医院提出的院际会诊,并按本市收费标准收取的会诊费除外 )、会诊交通费。

  四、医疗咨询费、医疗保险费(指医疗期间加收的保险费),优质优价费(指医院开设的特诊)、气功费。

  五、各种体格检查费。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等各种预测费。预防服药、接种,不育症的检查、治疗费。

  六、各种整容、矫形、生理缺陷、健美的手术、治疗处置、药品等费用以及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费用。

  具体内容包括:治疗雀班、粉刺、面部色素沉着、黑斑、痦痣、割治单眼皮、打耳眼、平疣、面膜、美容性洁齿、治疗白发、染发;各种矫形:“0,,型腿、“x”型腿、先天性斜颈、腋臭、兔唇、六指、正畸、口吃、对眼、斜眼、镶牙、补眼、配眼镜(包括验光);各种矫形器具、矫形鞋,畸形鞋垫、假肢、拐杖、钢背心、钢围腰、钢头颈、助听器、健脑器、胃托、肾托、阴囊托、子宫托、疝气带、护膝带、人造肛门袋、按摩器、药枕、药垫等。

  七、各类会议的医药费。

  八、各种磁疗用品费。如:磁疗胸罩、磁疗裤、磁疗褥、磁疗背心、磁疗鞋、磁疗项链、降压手表等。

  九、未经指定医疗单位介绍和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自找医疗单位或医师诊治的医药费。

  十、未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同意自去疗养、康复、休养的医药费。

  十一、由于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造成伤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出国和到港、澳、台地区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发生的医药费。

  十三、住医院、疗养院的病人,根据病情可以出院,但不遵医嘱拒不出院者,自院方开出出院通知单的第三天后的一切费用。

  十四、用于研究研究的医药费。

  十五、减肥门诊、戒烟门诊、食疗门诊的一切费用。

  十七、公费医疗规定“报销范围”以外的费用。

  (其它条款约)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过去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实行计划生育依照《条例》第六章规定应当给予优待与奖励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的奖励或者由男方享受奖励假。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按前款规定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市场主办单位给予适当减免摊位费、设施租用费等奖励。农民、城镇无业居民晚婚、晚育的,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条 依照《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领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5至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得《光荣证》之月起发至 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女职工除享受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产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再增加产假3个月。增休3个月产假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至其子女满十五周岁止。

  (四)城镇分配或出售、出租住房,农村安排宅基地,应予优先并在条件上适当照顾。

  (五)农村应当逐步推行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制度,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积极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有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可以适当减少集体义务工或者优先安排到乡(镇)、村办企 业工作。本条规定,适用于一胎双胞或多胞的夫妻,但无论双胞或多胞,均按生一个子女享受。

  第五条 依照《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向所在单位或当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给予表彰,并给予1000元至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的夫妻,在丧失劳动能力或退休时,由其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和照顾。

  第七条 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规定的奖励费,除已有规定 的外,由女方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按下列规定发给:

  (一)夫妻均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给50%。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为农民、城镇无业居民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和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街道办事处各发给50%;另一方为个体工商户雇 工的,由雇主发给50%。

  (三)夫妻均为农民或城镇无业居民的,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街道办事处发给;双方户口不在一地的,由各自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街道办事处各发给50%。

  (四)停薪留职人员、公派出国人员,由其原单位发给。

  (五)单位聘用的临时工、农民合同工,工作期限半年以上的,由其聘用单位发给。

  (六)个体工商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经费由区、县人民政府承担。

  (七)在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务市场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单位负责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聘用单位发给。

  第八条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计划生育主管机关通报表彰,或授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第九条 夫妻因实行计划生育做节育手术的,凭经卫生行政部门准予施行节育手术机构出具的证明,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手术费用予以报销,接受手术者享受相应的休假待遇,休假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 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各项奖励的夫妻,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从批准之月起,停止其奖励与优待,退还已领取的奖励费,交回《光荣证》。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区、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奖励办法。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 公务员平时考核 范文

  ★ 公务员年度考核总结

  ★ 公务员考核个人年度总结

  ★ 公务员年终考核个人总结

  ★ 初任公务员年终考核总结

  ★ 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总结

  ★ 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总结

  ★ 关于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精选

  ★ 公务员年终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司法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十篇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十篇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十篇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十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办事服务